老板有两个公司在同一个城市的同一行政区),同一批员工,老板为了多做成本少交社保。让两个公司同时给员工发工资。比如员工甲在A公司拿5000元,正常缴纳社保,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同时在B公司拿3500元,不交社保;例如将工资合并后计算出员工甲应交个人所得税85元(按现行免征额5000计算),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该怎么做可以直接将这税交了无需个人再另行申报?下面方法是否可行?
1、只在其中一家公司将员工甲在两个公司取得的工资之和作为收入额进行申报个税。
3、两个公司分别按正常发工资申报个税,年末或下月再由员工甲将多处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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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0 01/17 14:03
两个公司分别按正常发工资申报个税,年末或下月再由员工甲将多处取得的汇算清缴。今年的政策,不足12万的,即使多处取得收入,也可以不汇算清缴
2020 01/1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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