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所得之前是定期定额,第四季度改为自行申报后,个税就转移到自然人扣缴系统申报,是核定征收的,但系统并不显示当年已预缴税款,那填全年累计收入就存在重复交税了,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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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0 01/09 15:10
不会的,你全年累计收入计税的时候有一个预交税的这么一个项目,你把之前讲到的填写进去。可以的抵消之前已交的这个部分。
  2020 01/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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