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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赡养老人: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问题:我有自己的生父母,但是我从小是跟养父母一起生活,户口以前也是上在养父母那里,现在户口自己迁出来了,我可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养父母的名字吧?如果在养父母那边算是独生子女,我是可以扣2000每月吗?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19 12/24 15:33
糖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嗯嗯,这个是可以的。
2019 12/2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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