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从甲方收到一笔预付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个月中旬用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无法抵扣,财务说当月税当月抵扣,现在那笔预付款已经全额缴税,请问是这样吗,我怎么记得增值税抵扣期限是360天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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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1 | 提问时间:2019 12/09 20:50
你好,你们是什么时间认证的
你还有其他的进项吧
你是一般纳税人吗
2019 12/09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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