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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甘老师,、甘老师,我现在重新调账更正企业所得税报表。我在调账时9月份计提工资总额53217元,这个金额不包税个税、社保(本来未到起征点,不用交个税),但是在十月份申报过程中有其中两位员工可能在别的公司也有收入,于是合着本公司的工资累计收入已经超起征点。我在想,这个是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我上图这样计提工资对吗?要是不对,怎样更正计提工资分录和缴纳时的分录?请列出分录,谢谢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19 12/05 10:40
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所得税现在是累计预缴制度,所以不需要管在别处的收入。别处也是预扣。 你这样计提没有问题
2019 12/0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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