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老师你好,我公司主营稻谷加工销售大米,8月开始实行投入产出法计算进项税额,平时主要从农民手中购买稻谷(自行开收购发票)和企业收购稻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的会计处理是:进项税额根据投入产出法公式抵扣,但是我另外把从企业购进的稻谷增值税进项和销售给别人开具的销项税额另外做分录转出, 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想请教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还有就是刚才看的老师讲课视频,进项税额转出只能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做,以后都不用转出了吗?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19 11/28 23:19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如果是投入产出法,你是根据用量计算抵扣,而不是进项,你现在是什么疑问
2019 11/29 00:21
13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