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再生资源行业,符合财税【2015】78号文里的条件,可享受增值税30%即征即退,但我们公司的营业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是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另一部分不可享受,我们的进项税额该如何分配抵扣?只有采购材料部分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还是费用部分的也可抵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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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19 10/31 10:36
即征即退的部分就不能抵扣进项了,剩余的可以
2019 10/3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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