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属于总公司,之前一直由分公司无偿使用,同时也由分公司交房产税,分公司搬出此房屋后,房屋要出租给非关联方,请问开租赁发票给非关联方时,是分公司以(分公司代为管理此房屋)名义开具还是总公司名义开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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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19 10/11 22:44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建议以分公司名义开具,税收有连续性
2019 10/11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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