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外部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
如:用于职工福利、用于在建工程、用于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改良支出等,应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将其金额计入非应税项目--所服务对象的成本或费用之中,如果不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就会导致增值税抵扣环节的中断,企业将少缴这部分增值税.
什么叫,将其金额计入非应税项目--所服务对象的成本或费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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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19 09/26 18:26
现在已经没有非应税项目了,这个说法过时了
2019 09/26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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