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月初库存外购烟丝3万元,本月又购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万元,烟丝用于生产成卷烟对外销售,月末结存烟丝1万元。本月甲类卷烟销售额为33.9万元(含税), 数量为10箱。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150元/箱。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答题区1.该卷烟厂 9 月份应缴的增值税税额为( ) 万元 。
A、2.6
B、3.9
C、2.86
D、4.61 2.该卷烟厂 9 月份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0.9
B、3
C、3.3
D、3.6 3.该卷烟厂 9 月份应缴的消费税税额为( ) 万元 。
A、13.95
B、16.8
C、16.95
D、19.66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学堂课程#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19 08/23 20:25
33.9/1.13×13%=3.9
10×30%=3万
33.9/1.13×56%+150×10=16.95万
2019 08/23 21:5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