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施工水、电的提供:关于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满足施工要求的接入点,接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水按2.90元/和(含税)、电按1.10元/kwh(含税)收取.若不装表计量,则按工程结算价千分之七扣除(请问这段话对承包方有什么异议的地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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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19 08/16 14:49
您好,看了下基本上是描述清楚了
2019 08/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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