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只有两个财务人员。出纳制单,会计审核记账,这样是不是就违反了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果出纳只做资金收付凭证的话,那会计就要做资金收付外的制单,然后会计自己审核记账。怎么解决这种问题?那是不是单位财务必须要三个人或以上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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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3 | 提问时间:2019 07/25 15:50
你好,嗯嗯,小公司的话 ,可以,大公司的要分离的
2019 07/2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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