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为法人正式注册一人有限公司A之前,曾从本人户名的私人账户汇到B公司120万人民币,后B公司想返还借款,但不肯原路打回该私人账户,要求打回A公司的对公账户,再让法人自行转汇个人账户。这种情况下,A公司该如何记账?是否可以作为委托代收代汇处理?或者解释为A公司曾借法人款项,做的还款?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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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19 07/12 13:39
你好,可以写一个A单位委托收款的协议
2019 07/1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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