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2015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5 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70万元,广告费为2500万元,业务宣传费为300万元。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试为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请分别计算出筹划前后的税负。)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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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19 05/28 13:02
会计利润:3000+520+120-2150-410-230-170-70=610万元,
国债收益免缴所得税:凋减520万元;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3000+120)X15%=468万元,未超标,不需要调整;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4X60%=14.4万元,(3000+120)X0.5%=15.6万元,可税前扣除14.4万元,调增:24-14.4=9.6万元,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610X12%=73.2万元,未超标,不调整。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10-520+9.6)X25%=24.9万元。
2019 05/2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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