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B公司(小规模),然后B公司再销售给C公司(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其实B和C是同一个老板,所以中间没有进销差价,这种情况对于老板来说是不是多交了增值税呢?
本来C公司直接从A公司采购就好了,B公司不用交增值税,还有所得税,老板这样操作不是平白的多交税嘛?老师说是这个道理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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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19 05/13 17:38
如果都是一般纳税人,就没有多交税。如果是小规模就多缴纳了
2019 05/1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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