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按销售合同预收了客户一部份货款定金,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预收账款;但应收的按合同约定的另外一部份,是不是还要做一个应收账款的分录?应该附什么原始凭?
问题2:全额收了客户的货款,还未交货,请问怎样做分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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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19 05/04 11:18
问题1,预收货款,剩下部分不需要再做应收。除非货物已发出,才需要确认剩下的部分做为应收。
问题2,收钱了,没有发货,也是做预收。
2019 05/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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