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对方公司签订了一个三方的债务转让协议,在没有实际业务的情况下,我们跟对方公司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呢,因为先开了销售发票,然后没有进项交了10多万的增值税,那对方公司呢,就按一般流程把我们的销项,作为进项就抵扣了,因为是软件企业,他们还做增值税即征即退,如果被税务局查到,麻烦老师详细解答一下我们公司和对方公司有什么风险?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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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0 | 提问时间:2019 03/23 20:55
您好,补税,万分之五每天的滞纳金,0.5-5倍的罚款
2019 03/2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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