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的企业,清包工,一般工程成本只能是工人工资,但是有这么一个问题就是,这个项目是1月份就开工了,就存在工人施工,但是业主指施工单位是3月份才给工程款,也是3月份才开票的,那么前面1、2月份的工人工资要不要计提或者做代垫处理?另外代垫可以开票吗?还有就是如果代垫这个月开票,下个月才收到款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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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2 | 提问时间:2019 03/22 14:15
可以代垫,也可以开票,下月才收款是可以的
2019 03/2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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