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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01年4月1日孙某到甲公司工作,担任公司高管,月工资为10000元,2016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孙某的权益,孙某遂通知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已知(1)、甲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当地没有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那么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是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19 03/11 16:0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3000×3×5 按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工资3倍
2019 03/1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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