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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这里没懂,为什么是这样计算 处理丙公司,乙公司里面包含的商誉呢,不用一起转出吗 不是 应该这样吗 (28000-19000-3000-1000)*60%---商誉不是按照比例,直接整体减掉 为什么是那样计算的, 注会教材上那样都没减商誉
基本信息 | 提问时间:08/16 10:1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商誉是乙公司收购丙公司时产生,已包含在乙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里。计算甲公司合并报表投资收益时,“(19000 + 3000)×60%” 已涵盖商誉影响(乙公司净资产含商誉),无需单独再减。 注会教材中,若商誉在“原子公司持续计算净资产”内(本题即乙公司合并报表已含商誉),就不用额外单独扣除,因计算逻辑已覆盖商誉价值 。
08/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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