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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 22年发生广告费 200 万元,15%的部分扣除,甲公司22 年实现销售收入 1000 万元。2×23 年发生广告费 270 万元,实现销售收入 2000 万元,所得税税率为 25%。22新增可抵扣50,23转回可抵扣30。2023年甲公司营业收入1000万元,发生广告费用25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6000万元,广告费用700万元;23新增可抵扣100,转回可抵扣100,是什么逻辑?
66679009 | 提问时间:08/07 13:2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广告费按当年销售收入 15% 为扣除限额,超限额部分形成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年不能扣,未来可扣,即 “新增可抵扣”)。 后续年度若扣除限额有剩余(当年限额>当年实际广告费),可用剩余额度抵扣以前年度超限额部分,即 “转回可抵扣”。 如 2022 年超限额 50 万(新增可抵扣 50),2023 年限额剩余 30 万(转回 30);若 2023 年又超 100 万(新增 100),2024 年限额足够抵扣这 100 万(转回 100),本质是时间性差异的累计与消除。
08/0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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