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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讲课的时候没有提起过附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和附始期的法律行为,这部分到底用不用掌握?如果需要掌握,去哪里学?
m52494718 | 提问时间:07/25 22:22
钟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不是核心的考点可以选择性放弃,把握主要的考点就行了。
07/2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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