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计算上的误差,销项发票的数量比进项发票的数量大了一点,怎么解决?商品是一个东西,供货商一个是理计数量,客户一个是过磅数量,所以会导致例如销项发票的数量是10.5,进项发票的数量是10,问题1,可以开10.5的发票出去吗?问题2,如果能开10.5的发票,整个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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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陈陈 | 提问时间:05/26 11:31
1.可以开 10.5 的发票,因计量方式差异非虚开,需留存证明资料。
问题 2
销售业务发生,开具 10.5 数量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按销售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税额)
结转成本时
若企业采用加权平均等成本核算方法,按对应成本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按实际发出商品成本,对应数量 10.5 相关成本核算)
假设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时(数量 10 相关账务)
借:库存商品 (按进项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05/2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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