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在外地经营项目,工资是项目地发放,个税也是项目上以我公司名称申报缴纳,那本公司是不是要反应这笔个税?如果要反映该如何做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m5015_63566 | 提问时间:04/10 16:03
假设个税由员工个人承担
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
项目地在发放工资时,应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缴纳个税时
根据缴纳税款的单据,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假设个税由公司承担(属于一种额外的成本支出)
计提时
借:工程施工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相应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非货币性福利(或者单独设置一个明细科目反映公司承担的个税 )
实际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非货币性福利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04/10 16:1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