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张老师,咨询业务如下:一、业务内容:我单位跟移动公司合作,将加油权益包在移动公司平台作为权益套餐出售,按电信增值业税率6%给移动公司开具发票。客户购买加油套餐后,去我们的供应商中石油处加油,供应商给我们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加油费”,税率为13%。二、问题:我公司进项是13%,销项是6%,13%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正常抵扣?是否会有风险?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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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yujuan118 | 提问时间:04/02 09:06
你好,实际你们是销售的加油卡?
04/0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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