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目的是让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
领用的 10 吨原材料处理:领用时其成本已从 “原材料” 结转到 “生产成本”,不再作为 “原材料” 存货核算 ,后续随产品完工、销售核算,若产品减值,会根据产品可变现净值考虑 “生产成本” 等科目减值,而非单独考虑领用部分。
剩余 40 吨原材料处理: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并与成本比较得出减值金额,按原则对其计提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准备针对期末存货,领用的已改变存在形式,其价值随产品后续核算,所以计算原材料跌价准备时不考虑领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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