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向您请教下工程款开票事宜:
情况如下:
我司前期已支付设备购置费预付款(采购合同价的 30%)乙方未开票。
现乙方申请设备购置费第一次进度款,按合同条款要求“设备分批进场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批设备购置费的70%”,加上扣减回前期预付款30%部分,所以本次最终支付的进度款金额为:申请金额*(1-30%-30%)。
措施如下:
像这个情况,现要求乙方开具对应两张发票:
第一张:前期已支付的预付款发票(总合同价*30%),无需列货物清单(备注栏注明设备购置费预付款),
第二张:本次支付的进度款金额,进度款发票列对应本期货值40%的货物清单(备注栏注明设备购置费第一次进度款,本期到货货值40%)
这样处理是否可行呢?或是有其他处理方法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67465690 | 提问时间:03/19 14:20
实际货物没有收到,可以这么做的
对你们来说这个没有影响。
03/1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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