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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说不含增值税但包含消费税,那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为何只把增值税扣除,消费税不剔除呢?那不就相当于多交了?
基本信息 | 提问时间:02/06 08:5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是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二者性质不同。 从计税依据角度理解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这个销售额包含了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并且消费税本身也包含在其中。因为消费税作为价内税,其计税依据要体现它自身的金额。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计算消费税时,计税依据里不能包含增值税,所以要把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来计算消费税。 举例说明 假设某应税消费品不含增值税售价 100 元,消费税税率 30%,增值税税率 13%。 这里的 100 元售价是含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时直接用 100×30% = 30 元 。也就是说,这 100 元里其实有 30 元是消费税。 如果含增值税售价是 113 元,先进行价税分离,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 113÷(1 + 13%)= 100 元,再计算消费税 = 100×30% = 30 元 。 所以,不是多交了消费税,而是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的性质决定了它在计税依据中不需要剔除自身,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需要从计税依据中剔除。
02/0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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