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医疗器械公司,给医院出资建立的实验室,承包给第三方来建成,第三方开的装修票,我们入长期待摊费用了,税局认为材料费和人工费应单独核算,材料费应视同销售,不能抵企业所得税,这个到底怎么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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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zhupin920203 | 提问时间:01/22 11:59
账务处理
收到装修发票时
若第三方提供的装修发票包含了材料和人工整体费用,在没有单独区分材料和人工金额的情况下,先按发票金额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 实验室装修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等
若后续能够区分材料和人工费用
对于区分出来的人工费用部分:
借:长期待摊费用 - 实验室装修(人工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 实验室装修(原整体金额中调整出人工部分)
对于区分出来的材料费用部分:
借:原材料(若材料先入库)
贷:长期待摊费用 - 实验室装修(原整体金额中调整出材料部分)
税务处理及后续考虑
关于材料费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公司出资为医院建立实验室,其中提供的材料可能被税局认定为无偿赠送行为,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视同销售的成本扣除也有相应规定,一般需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
企业所得税扣除:被认定视同销售的材料费不能直接在原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金额中扣除,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对于人工费用,正常情况下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一定的期限(如不低于 3 年等符合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摊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与税局沟通:鉴于税局的意见,企业可以与税务机关进一步沟通,提供详细的业务资料,说明业务的实质和合理性,例如是否存在与医院的相关协议约定实验室的使用、归属等情况,看是否能争取更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
01/22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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