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财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拨过来的,不让计入财政拨款收入,这个怎么如何记账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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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1061007 | 提问时间:01/15 17:02
行政机关收到财政用存量资金拨过来的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通常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记账:
财务会计
收入确认:由于不让计入财政拨款收入,可将其计入 “其他收入” 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 — 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收入” 科目。
支出核算:实际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时,借记 “业务活动费用 — 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
预算会计
收入确认:因不属于财政拨款收入,且财政存量资金通常不纳入预算会计的直接收入核算范围,所以预算会计在收到款项时不做收入处理。
支出核算:在实际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时,借记 “行政支出 — 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科目,贷记 “资金结存 — 货币资金” 科目。
01/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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