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以前在电子税务局备案时间在24年9月30到期了,当时备案的是不就地分摊。可能是因为到期了没有重新备案,税务局给打电话问不就地分摊的原因,这些我们都不符合,然后税务局让总分机构重新备案,按总机构汇总计算,分支机构按分配的申报,但是不知道该如何操作,请老师指点一下。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妮妮 | 提问时间:01/03 13:45
一、总机构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使用总机构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
进入备案模块:
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找到 “我要办税” 或类似功能菜单。
点击进入后,查找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模块。
填写备案信息:
选择 “总机构” 身份。
填写总机构的基本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
按照税务局要求,填写汇总纳税企业信息,包括总分机构类型、分支机构信息(包括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所在地等)。
选择 “按总机构汇总计算,分支机构按分配的申报” 的分摊方式,并填写相关分配比例等信息(分配比例可能根据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因素计算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和数据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局规定)。
上传相关附件(如有要求),如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提交备案申请: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 “提交” 按钮,将备案申请提交给税务局。
二、分支机构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使用分支机构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
进入备案模块:同总机构,找到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模块。
填写备案信息:
选择 “分支机构” 身份。
填写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
系统会自动关联总机构已提交的备案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如分支机构是否参与分配等。
上传相关附件(如有要求)。
提交备案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
三、申报操作(申报期内)
总机构申报: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内,总机构先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总机构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信息,系统会根据备案的分摊方式自动计算出总机构应纳税额和各分支机构的分配税额。
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如有应纳税额)。
分支机构申报:
分支机构在总机构完成申报后,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
系统会自动带出总机构分配给该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等信息,分支机构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即可,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无需再缴纳税款(除非有特殊情况,如总机构未足额缴纳等)。
四、注意事项
在备案和申报过程中,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分配比例等,否则可能影响税款计算和申报的准确性。
及时关注税务局的反馈和通知,如果税务局对备案信息有疑问或要求补充资料,要按照要求及时处理。
了解当地税务局关于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不同地区在操作细节上会有一些差异。
01/03 13:4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