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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我们商业物业,商铺业主与我司签了托管协议,由我司统一跟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我司收到租金再转给业主,这属于代收代付吗?发票后续业主开给租客,这样行不行?算不算虚开?
13651910784 | 提问时间:09/29 18:54
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51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内容不属于初级辅导的范围,您参考一下:老师认为属于代收代付的,商铺业主与我司签了托管协议,针对这个内容我司担任的是中介的角色,是肯定要收取手续费的,如果发票后续业主开给租客的话认为是不行的,也不算是虚开吧,就是业务处理流程是不恰当的,可能会导致漏税。

祝您学习愉快!

09/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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