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商业物业,商铺业主与我司签了托管协议,由我司统一跟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我司收到租金再转给业主,这属于代收代付吗?发票后续业主开给租客,这样行不行?算不算虚开?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13651910784 | 提问时间:09/29 18:5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内容不属于初级辅导的范围,您参考一下:老师认为属于代收代付的,商铺业主与我司签了托管协议,针对这个内容我司担任的是中介的角色,是肯定要收取手续费的,如果发票后续业主开给租客的话认为是不行的,也不算是虚开吧,就是业务处理流程是不恰当的,可能会导致漏税。
祝您学习愉快!
09/30 09:2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12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1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