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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质权的设立是按什么判定 请问抵押权职权这些什么时候该按交付 什么时候是合同签订就可以设立权限了呢
Heedo | 提问时间:09/05 11:03
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53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质权的设立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效的质押合同:双方必须签订一个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约定将出质人的财产作为质押物。
2.交付质押物:在大多数情况下,质权人需要实际占有质押物才能享有质权。因此,交付是设立质权的关键步骤。

关于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抵押权的设立并不一定需要交付抵押物,只要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即设立。但是,如果抵押权未登记,则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方。

总结来说,质权的设立通常需要交付,而抵押权的设立通常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即可,但抵押权的效力和对抗性取决于是否进行登记。
祝您学习愉快!
09/0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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