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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请老师举例解释一下这几条如何理解
15246490267 | 提问时间:07/07 13:35
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163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有二:

第一,若确认,则产生新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改变商誉账面价值的计算结果(增加),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后,又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二者无限循环;

第二,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注: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在后续计量时,因计提减值准备等任何原因导致暂时性差异变化,均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化。

应税合并的商誉

应税合并时,税法确认商誉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初始确认时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后续计量时,会计上可能计提减值,由此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此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总结:商誉的初始确认,无论是免税合并还是应税合并,均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而其后续计量,免税合并的商誉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应税合并的商誉则可能产生递延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07/0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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