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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请问老师第二年第三年分摊的未实现收益分别多少
15246490267 | 提问时间:06/07 14:15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125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有融资性质,所以长期应收款相当于未来收到的本息合计;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当于未来收到的利息合计,二者差额就是本金,乘以实际利率就是利息收入即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额。所以本期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额=(期初长期应收款科目余额-期初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余额)*实际利率


2×21年末应分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250-100+23.75)*9.5%=16.51(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6.51

    贷:财务费用               16.51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长期应收款               100

2×22年末应分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50-23.75-16.51=9.74(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9.74

    贷:财务费用              9.74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长期应收款               100

祝您学习愉快!

06/0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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