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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开发票的时候备注栏明细金额低于开具的发票金额,需要冲红重开吗
m804917088 | 提问时间:05/31 13:48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拥有多年考培辅导经验,善于总结和归纳,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能化繁为简,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
已解答972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图片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发票的合计金额是¥6527.92,而价税合计(大写)是壹仟伍佰玖拾叁圆贰角整(¥6593.20)。备注栏中的明细金额合计是3240元+980元+2000元=¥5220元。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

1.发票的合计金额(¥6527.92)与价税合计金额(¥6593.20)不一致。
2.发票的合计金额与备注栏中的明细金额合计(¥5220元)也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发票的金额确实存在错误。根据税务规定,如果发票金额有误,应当进行冲红处理,然后重新开具正确金额的发票。冲红是指将错误的发票作废,并在系统中记录作废信息,然后根据实际交易情况重新开具一张新的发票。

因此,为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应该对这张发票进行冲红处理,并根据实际的交易明细重新开具一张金额正确的发票。在开具新发票时,务必确保备注栏中的明细金额与发票的合计金额一致,并且与实际交易的金额相符。
祝您学习愉快!
05/3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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