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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教材说,”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这里并不需要在外单位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吧?可为什么教材之后又讲了“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实需要可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的情况呢?
小新是猛男 | 提问时间:05/22 23:39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010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原始凭证遗失的没有办法提供复印件了,因为这个凭证已经丢了,所以只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进行补办。原始凭证不能外借,但是如果确实需要申请后可以提供复印件,原件是不能提供出去的。这两个内容并不矛盾。

祝您学习愉快!

05/2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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