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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请问老师,题中只说13年少提少摊,没说10万的纳税差异没做,为什么有第三步的调整
15246490267 | 提问时间:05/02 14:33
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10108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00/10=10,因为这就是税法的摊销标准,这就是税法认可的支出,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会减少10.

税法是摊销10年,会计是5年

根据题目中“原价为100万元,摊销期为5年(税务的摊销口径为10年)”得出的,会计每年摊销是20,税法每年摊销是10,税务认可少算支出10万元,应税所得多算1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05/0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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