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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什么,注意区分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
m160650188 | 提问时间:04/29 09:57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012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依据该规定,当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消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因工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相关的社会保险,该以上待遇由劳动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该赔偿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祝您学习愉快!

04/2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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