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这是内部交易,就是减去未出售比例
项目 | 投资时被投资方资产公允价与账面价不等 | 顺流、逆流交易 |
存货 |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投资日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当期出售比例 | 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1-当期出售比例)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尚可使用年限-资产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 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资产售价-资产成本)/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份/12) |
这两种情况,主要区别就是在于第一种是在投资当时的时点上,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第二种是在投资后发生的内部交易。
调整销售出去的:是指在初始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等而进行的调整。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由于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是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并且可以按照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对其初始确认金额进行调整,所以在计算投资收益时也要按照公允价值也核算,即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口径对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如果被投资企业当年将存货出售一部分,那么被投资企业不是按照账面价值来结转出售的存货成本的,而按照公允价值来调整时。由于存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以结转的成本大于按照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所以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要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调减该部分差额。
调整未销售出去的:是指在投资企业投资后,与被投资企业发生内部交易,如果存货没有全部对外销售,在期末就会存在未实现利润,这时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是就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调减这部分期末的未实现利润。日后未销售出去的,仍然没有对外销售时,不需要调整,实现对外销售时,调整加回。
说投资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就是初始投资时点的评估增值;明确说投资方卖给被投资方东西或者被投资方卖给投资方东西就是内部交易,很好区分。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