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公司2021年对M生产线进行改良,由此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1月1日,将M生产线转入改良,其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42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
(2)1月5日,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3)1月10日,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一批,成本为204万元。
(4)2月26日,由于水灾原因,造成工程物资发生报废、毁损。经测算,其实际成本为11.7万元;毁损后残料变价收入为1.7万元已存入银行。
(5)3月20日,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3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9万元。
(6)4月22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在建工程的相关费用14万元。
(7)除上述业务外,建造该办公楼累计应分配工程人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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