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收入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
老师,您好。这句话错在哪里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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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m160650188 | 提问时间:12/24 20:1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该是“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而不是“收入额30%”
祝您学习愉快!
12/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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