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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有这个中级财务会计合同结算的类似题目嘛,求题
m829321568 | 提问时间:11/29 00:37
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金融硕士,会计师
已解答83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案例引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总金额为58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2018年2月开工,预计2021年6月完工;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550万元。到2019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00万元。2020年末根据工程最新情况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610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该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该合同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2019202020212022
年末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4300488610
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396300122
合同约定结款17419618030
实际收到价款17019019030

  【备注】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质保金30万元需等到客户于2022年底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上述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乙公司在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支付其对应的增值税款,增值税率为9%。

  【答案解析】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2018年的会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54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54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①履约进度=154/(154+396)=28%;
  ②合同收入=580×28%-0=162.4(万元);
  ③合同成本=550×28%-0=154(万元)。
  ④会计分录如下:
  借:合同结算                 162.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2.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4
    贷:合同履约成本                154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89.66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66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85.3
    贷:应收账款                 185.3
  (5)2018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11.6万元(174-162.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11.6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019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019年的会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46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46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①履约进度=300/(300+300)=50%;
  ②合同收入=580×50%-162.4=127.6(万元);
  ③合同成本=600×50%-154=146(万元)。
  ④会计分录:
  借:合同结算                 127.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7.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6
    贷:合同履约成本                146
  (3)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①合同预计损失=(300+300-580)×(1-50%)=10(万元);
  ②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贷:预计负债                   10

  (4)在2019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0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20万元,由于其中20万元×50%=10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应将剩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0万元确认为当期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件的,则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因此,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0万元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5)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213.64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64
  (6)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207.1
    贷:应收账款                  207.1
  (7)2019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0万元(11.6+196-127.6),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0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020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2020年的会计处理
  (1)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88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88
  (2)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
  ①履约进度=488/(488+122)=80%;
  ②合同收入=580×80%-162.4-127.6=174(万元);
  ③合同成本=610×80%-300=188(万元)。
  会计分录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7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8
    贷:合同履约成本                188

  (3)调整合同预计损失
  ①合同预计损失=(488+122-580)×(1-80%)-10=-4(万元);
  ②在2×20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1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30万元,由于其中24万元损失(30万元×80%)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预计负债的余额应调整至6万元,由于已经调整至10万元,因此,本期应转回合同预计损失4万元。
  ③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                   4
    贷:主营业务成本                 4

  (4)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96.2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2
  (5)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207.1
    贷:应收账款                 207.1
  (6)2020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6万元(80+180-17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6万元,由于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21年6月底前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4.2021年1-6月的会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22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22
  (2)确认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及已计提的合同损失。
  ①2021年1-6月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金额-截至目前累计已确认的收入=580-162.4-127.6-174=116(万元)
  ②2021年上半年的合同成本=610-154-146-188=122(万元);
  ③会计分录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1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2
    贷:合同履约成本                122
  (3)结转已提损失
  借:预计负债                   6
    贷:主营业务成本                 6
  (4)2021年6月30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30(116-86)万元,是工程质保金,需等到客户于2022年底保质期结東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方能收款,应当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5.2022年的账务处理
  (1)保质期结東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借:应收账款                   32.7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
  (2)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32.7
    贷:应收账款                   32.7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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