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益物权只能不动产?动产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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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67932666 | 提问时间:07/24 18:3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主要是不动产。
实际规定中,只规定了五种用益物权,分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居住权。而这四者的客体都是不动产。
所以可以认为实践中动产是不能设立用益物权的。而将《民法典》中的规定看做一种法律保留。
祝您学习愉快!
07/24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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