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冲开给客户的数电发票,提示“蓝字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待退税,不允许进行红冲”,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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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4 12/27 14:17
您好,
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检查发票状态:确认蓝字发票是否已作废、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等。这些情况下,不允许发起红冲。
处理待退税情况:
如果发票还未用于退税申报,且尚未进行“用途确认”,发现勾选错误时,可以直接取消“出口退税勾选”。
如果发票已“退税勾选”且已“用途确认”,但尚未用于退税申报,需要提交相关申报数据。具体步骤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进行明细数据采集。采集成功后显示“数据生成成功”,审核状态显示“待审核”。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红冲操作。
重新发起红冲流程: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允许红冲后,您可以重新发起红冲流程。根据受票方是否已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选择相应的红冲方式
2024 12/2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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