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外贸公司出口业务中,与供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只有商品的货值金额,其中合同列明,商品是送到我们贸易公司指定的仓库中,且运费由供方承担!这种采购合同,供方提供给我们的进项发票就是合同中商品的货值金额!那么这种由供方承担运费的进项票,是否需要供方把商品的货值和运费分开来开具发票?如果直接按合同中货值金额开具,合同中的货值是含运费的,税局会要求我们把商品价值和运费分开开票不?并只退商品价值的税款,不退运费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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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4 12/1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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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2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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