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轮胎企业,丙公司是一家汽车生产企业,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轮胎合同,
售价为100万元。甲公司承诺售出后1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免费保修,同时还提供2年廷保服务,轮胎单独标价80万元,廷保服务单独标价20万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估计在法定保修期(1年)内将发生的保修费用为6万元。该批轮胎的成本为7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将该轮胎交付丙公司,同时丙公司向甲公支付了100万元价款。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税费等相关因素。
。要求:做出交付轮胎时、发生延保服务时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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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62 | 提问时间:2024 12/09 20:09
你好,同学,请稍等,正在为你解答!
2024 12/0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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