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开立一个银行账户,法人向账户打款二千元,后续办理业务又新开立的账户付给法人几笔往来款,请问老师,这种账务处理可以这么走账么
(不用归还)打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中间账户发生的手续费,走报销的话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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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4 12/04 12:58
法人打款 2000 元直接计营业外收入不太合适。如果是投资款,应计入 “实收资本” 或 “资本公积”;如果是暂借款,计入 “其他应付款”。
对于往来款,若之前是暂借款,支付时冲减 “其他应付款”;若与之前打款无关联的正常往来,原账务处理可以。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 手续费,贷:银行存款” 的处理正确
2024 12/0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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