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申报吗,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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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4 12/04 11:3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申报,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这笔费用通常计入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一、税务申报要求
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方式:虽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仍需在税务系统中进行申报。具体来说,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系统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本期免税收入”栏目录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
二、会计处理
计入管理费用:如果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且与员工的劳动报酬无直接关联,那么可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例如,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如果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作为员工因工受伤而获得的补偿,且与员工的劳动报酬有直接关联,那么可以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例如,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2024 12/0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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