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想问一下预付卡的问题,售卡公司和销售公司不是同一个公司(我们是销售公司),售卡方销售卡给持卡人,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持卡人来我们店消费,我们不需要给持卡人开具发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确认收入(未开票收入)缴纳增值税么?我们和售卡方结算时,售卡方给我们开具服务费发票,我们给售卡方开具普通发票,那这样是不是就重复交税了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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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4 12/03 10:24
你好
你好,你们给售卡方开的是什么业务的发票?
2024 12/0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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